2021年5月20日,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《關于調整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管理文書參考樣式的通知》 (桂建函[2021]324號),就上傳廣西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管理平臺(簡稱:審驗平臺)的行政管理文書樣式調整作出規定。同時,就涉及責任主體填寫的關鍵文書設立過渡期:
(1)2021年6月1日前,工程己竣工驗收,并己上傳審驗平臺的《消防檢測報告》(以平臺賦予二維碼為準)仍然有效。
(2)2021年6月1日前,工程已開工但未竣工,待竣工驗收時,由建設單位組織消防查驗工作,上傳審驗平臺《工程竣工驗收(消防查驗)報告》。
(3)2021年6月1日后開工的工程,由建設單位隨工程進度同步開展消防查驗工作。平時工作中,上傳審驗平臺《查驗問題整改清單》;系統(分部)竣工驗收時,上傳審驗平臺《XX系統查驗報告》(共16份樣式):項目工程竣工時,上傳審驗平臺《工程竣工驗收(消防查驗)報告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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